劳务分包合同
合同编号:_
甲方(发包人):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方式:_
乙方(分包人):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方式: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双方就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第一条 劳务分包工程概况
- 工程名称:__
- 工程地点:__
- 分包范围:__
- 分包方式:包工不包料(或包工包辅料,根据实际选择)
- 劳务作业内容:
第二条 合同价款
- 合同总价(大写):_(¥_元)。
- 计价方式:__
- 价款调整:因设计变更、工程量增减等导致劳务作业量变化的,双方应按实际完成量及合同单价协商调整合同价款,并签订补充协议。
第三条 合同工期
- 开工日期:年月日
- 竣工日期:年月日
- 总日历天数:天。
- 工期延误:因发包人原因、不可抗力等非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,工期顺延;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延误的,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第四条 质量标准
- 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,达到标准。
- 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、施工规范、技术交底组织施工,确保工程质量。
- 隐蔽工程验收:分包人应在隐蔽前通知发包人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。
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- 负责提供施工图纸、技术资料,进行技术交底。
-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、施工用水用电接口及主要材料、设备。
- 负责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、安全、进度进行监督检查。
- 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结算和支付。
- 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。
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- 按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、质量标准、工期要求组织施工。
- 自行配备劳务作业所需的施工机具、工具及辅料(若约定)。
-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,做好安全生产教育,承担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。
- 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,不得拖欠,并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。
- 服从发包人及监理方的管理,接受监督检查。
- 不得将本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或转包。
第七条 劳务费结算与支付
- 结算方式:每月日前,分包人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,经发包人确认后,于次月日前支付已完劳务费的%,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%,余款%作为质量保证金,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。
- 支付方式:银行转账至分包人指定账户。
- 分包人应在收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。
第八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
- 发包人负责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作业环境,并进行安全交底。
- 分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,配备安全防护用品,发生安全事故时,应按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。
- 分包人应做到工完场清,文明施工,符合环保要求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-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,每逾期一日,按应付未付金额的%支付违约金。
- 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,应无偿返工直至合格,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;工期延误的,每逾期一日,按合同总价的%支付违约金。
- 分包人擅自转包或再次分包的,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,分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%的违约金。
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
-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
-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,双方可解除合同,各自承担相应损失。
- 合同解除后,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材料的保护和移交,发包人应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:
-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-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
-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至劳务作业完工、价款结清后自动终止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 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签订日期:年月日 签订日期:年月日
附件:
- 劳务作业内容及工程量清单
- 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
-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
- 劳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